非常时期,改造成园区,里边拓小l制衣,加工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感觉我得了焦虑症,自己有一个小加工厂,没有活的时候着急,有活的时候,活赶不出来也着急,总之心不能静下来,各位友人,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缓解这种焦虑啊。
现在招工越来越难了!小表弟在洛阳开了一个编织袋加工厂,每月工资7900元钱,早上七点上班晚上九点就下班了,从来都不加班,上下班都管吃管住,住的地方都是一个人一间宿舍!以前是晚上十点下班,这个月提前了一个小时下班,可是还是招不到工人干活!表弟说现在人都不能吃苦耐劳了!现在人干活也没有斗志了!大家都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留言和评论一下吧!
女2子以丈夫违反婚前协议约定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丈夫给小舅子支付30万元结婚款,并额外承担2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法院的判决是这样的……
高文跟李珊回乡创业,开了一家小型加工厂,李珊妈妈也看在两人谈对象的份上出了2万块钱,经过两人的努力,半年后工厂走上了轨道,高文也正准备跟李珊求婚,但李珊提出了一个让他犯难的事情:让弟弟李斌到厂里来上班。
高文是知道李斌这个人的,从小好吃懒做,要学历没学历,要手艺没手艺,这让他到厂里来上班,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于是他跟李珊说工厂才刚起步,等经营稳定了再安排李斌过来上班。
不久后李珊怀孕了,高文但李珊家提亲,这时候李珊妈妈就说了:李斌工作的事先不提,不过结婚这彩礼要30万,不知道你准备好了没有啊?
高文说不出话来,工厂刚起步,很多外债还没还上,这30万的彩礼是肯定拿不出来的。纵然李珊替高文跟自己妈妈解释了一番,但李珊妈妈不听,还冲着李珊喊到:你弟弟还没结婚呢,别人跟你弟弟要彩礼,我拿什么给啊,你不帮你弟弟,谁帮?
高文因拿不出彩礼,被李珊妈妈给赶了出去,没办法,高文只能让李斌到厂里来上班了,然后再挑了个日子去李珊家提亲。
李珊妈妈拿出了一份婚前协议,说:高文啊,你现在给不出彩礼,不代表以后不用给,看在我未来大外孙的份上,我可以同意这门婚事,但这婚前协议你得签了。
这婚前协议上面写着:我高文自愿结婚三年内买房子一套,写上李珊名字,姐夫必须管小舅子五年内支付李斌30万元的结婚钱,如若违约,额外再赔偿20万元,高文虽然生气,但为了李珊,咬牙签了。
高文跟李珊顺利拿证结婚,一年多后高文还真贷款买了房,房本是李珊的名字,这可让李珊妈妈高兴坏了,觉得当初自己让高文签婚前协议是做对了。
再说李斌,上班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仗着是老板的小舅子就经常仗势欺人。
一次,李斌要出去烧烤,没有烧烤炉,于是跑到车间去让电焊工给焊个炉子。这电焊是工厂刚开的时候就跟着高文工作的,技术也过硬,早就不顺眼李斌的所作所为,特别是正忙的时候,谁有空给你焊烤炉啊?
李斌见电焊工不肯帮忙,气的大骂起来,还说要开除了他。电焊工也不服气,要开除?好啊,有你没我,有我没你!车间里好几个技术骨干都站在了一起,跟李斌对抗了起来。
小舅子什么货色高文是知道的,如果厂里的技术骨干都走了,那厂子不用开了,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开了小舅子李斌。
这李斌被开除了,丈母娘很生气,高文只能安抚她说会再帮小舅子找个新工作,这才把事情给暂且平息了下去,然而小舅子李斌确实是个不成器的。
当司机,说只有上班点没有下班点,太辛苦了,只干了两个月就不干了;当保安,嫌钱少,只干了一个月就不干了;工地拉货这工作更不用说了,又苦又累,李斌没干几天就跑了……高文是搭了人情又丢了面子。
没有给李斌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高文丈母娘索性带着李斌住进了高文家里,说什么时候给李斌解决了工作问题,他们什么时候再搬出去,高文是真的头大了。
这时,李斌说要么跑网约车得了,只是这买车的钱怎么办?高文赶紧接话:买车钱我来出!
为了让丈母娘跟小舅子赶紧搬出自己家,高文打电话跟朋友借了钱,第二天就带着小舅子去买了车,等办理好了手续,高文丈母娘跟小舅子这才从高文家搬走。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高文小舅子网约车没开几天就不干了,还把车给卖了,把钱拿去赌了……
没多久,高文发现厂里的收支对不上,财务这块都是李珊在把控的,有时候少个三五百一两千的他也就不说了,但当他要提钱买原料的时候,才发现公司账户上的十几万现金没了!
李珊说她妈妈拿着婚前协议,逼着她给李斌准备30万结婚钱,没办法她才转了公司账上的十万流动资金,剩下的钱让高文自己想办法。
事关工厂的生死存亡,高文是真的生气了,他说李珊只会想到自己的弟弟,什么时候为工厂和自己想想!李珊也感到委屈,一边是生育养育自己的妈妈,一边是老公孩子,她能怎么办?为此跟高文吵了一架,生闷气带着儿子回了娘家。
李珊回到娘家,手机很快就被自己妈妈跟弟弟没收了,不准她跟高文联系,还让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文按照婚前协议支付李斌30万的结婚前,并且额外赔偿20万的违约金,李珊被折腾了几天,终究是屈服了,按照妈妈的意思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
婚前协议是指要结婚的男女双方未结婚而签订,在结婚登记后生效的书面协议,但是婚协议如果超出了法律允许约定的内容,而该部的内容又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那么该部的约定是无效的。
当初高文为了跟李珊结婚,虽然自愿签订了婚前协议,并约定结婚五年内需支付李斌30万元的结婚钱,做不到就额外赔偿20万元等内容,但这些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已经超出了婚前协议可以约定范围。
法院经过审理,对双方签订的这份婚前协议的效力不予认可,最终判决驳回了李珊的全部诉讼请求。#我要上微头条#
如果老婆是伏弟魔,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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