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资料图)
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
开前已对拟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
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是符合《证
券法》的专业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因此,同意将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高磊 马亚红 张仲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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