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事关计生家庭配套支持政策热点问题的回复来了 世界快讯

来源:内蒙古新闻广播 时间:2023-03-05 12:15:13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六苏木镇南大路村的听众王女士在节目中反映,她二婚嫁到凉城县,户籍也从山西省迁到了当地,她和前夫在山西生育过一个孩子,并一直由她抚养,二婚后未生育子女。现在她和丈夫60岁了,听说针对60岁以上的农村籍夫妻有独生子女或双女户补贴,不知他们能否申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这位听众的问题,我们咨询了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卫健委家庭股的郑股长,她表示,王女士需要到以前户籍地办理只生育过一个孩子、有村镇两级盖章的证明才可以享受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补贴。

郑股长:我们这个政策是再婚夫妻按照子女累计数计算,她现在有一个女儿,她说在山西的时候丧偶就生过一个孩子,来这又结婚了。但是她在山西到底几个孩子,不知道!需要让山西相关部门出具一个谁谁谁和谁是夫妻,男方死亡,曾经生育过一个子女,出一个这样的证明就行。是08年以前的事,08年以后来这里了我们知道。

记者:这个证明应该是派出所开,还是当地卫健部门开,或村委会开就可以。

郑股长:村委会和乡镇两级盖的章就行。因为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肯定知道她的情况,乡镇复核一下就可以了。

就此,听众王女士也表示,她曾和大同的政务服务热线咨询过如何回去开证明的问题,但客服人员回复她说户籍不在当地就不予以出具这个证明。记者也咨询凉城县卫健委家庭股的郑股长,能否由他们出面和王女士原户籍地相关部门联系,协助调查一下此事?凉城县卫健委家庭股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王女士原户籍地村委会或乡镇等联系方式他们也没有掌握,如果听众王女士有相关的联系方式,他们可以试着沟通联系。

呼和浩特市的听众乌云女士在《行风热线》微信平台咨询,她只生育过一个孩子,孩子2004年出生,未办理过独生子女证,想咨询一下现在能否办理?如何办理?

针对该听众的问题,我们咨询了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家庭发展科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她告诉我们,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2016年二胎政策放开前出生、孩子不满14周岁的家庭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父母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和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即可。而听众乌云女士的孩子今年已经超过14周岁,因此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

张姓工作人员:孩子过了14周岁就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我们的政策是2016年之前出生的孩子,不满14周岁可以办理。

记者:也有听众咨询孩子8、9岁没有办理过,怎么补办呢?

张姓工作人员:这个去社区申请就行!拿上孩子的出生证、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去办理。

另外也有听众咨询,她户籍以前在外省,和前夫有一个孩子,和前夫离异后她带着孩子嫁到呼和浩特市,户籍也迁到了现在的丈夫家,之后他们没有生育过子女,现在他和丈夫都60多岁了,能否享受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就此,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家庭发展科这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迁到咱们这农村的话可以享受,但之前也必须是农村户口,迁到呼市也是农村户籍就可以享受,如果之前户籍是城镇的就不可以。而且还要求夫妻双方没有正式的工作、没有缴纳城镇职工社保才可以。

那么,我区对于二胎政策放开前的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以及伤残失独家庭都有哪些补贴和优惠政策?自治区卫健委人口家庭老龄处主任科员赵琳介绍说:

双女户我们是针对一个特定时期的称呼,现在我们对于独生子女或者双女户我们就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继续保留之前的奖励和扶助措施。在自治区我们是针对农村牧区只有一个子女或是两个女孩的、年满60周岁的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夫妻每人每年奖励960元,第二《条例》中也提到了,我们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牧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我们继续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

对于失独家庭和伤残家庭首先有一个国家的扶助金,特别扶助金伤残家庭标准是每人每月520元,失独家庭每人每月655元。第二个是一次性扶助金按照《条例》的规定也对相应的标准、发放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同时我们还有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各地也在积极地落实。各地也在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帮扶保障措施。今后的补贴政策就是在全面两孩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我们继续实行现行的各项奖励扶助制度。

记者:凌   慧、文   菱

编辑:娟   子 

审核:赵   婧

监制:山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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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乌兰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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