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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人员拘捕涉案男子和同住妻子。
内地疫情持续,新冠口服药有价有市,不法分子疑欲经香港走私新冠口服药到内地牟利。海关在机场检获一批怀疑走私新冠口服药物,随即采取“引蛇出洞”行动,让有关药物的邮包寄至天水围一邮局,并暗中监视,不久将收取该批药物的男子押至寓所,从其住宅起获同类药物,总计检获380盒、总值50万元的“印度版”新冠口服药,并拘捕该名男子和同住妻子。
机场科海关人员透过风险评估,本月十一日在国际机场拣选及检查一件由印度抵港、报称载有保健产品的空运邮包。经X光检查,海关人员观察到邮包内橙绿色的粒状物品整齐排列,有理由怀疑内藏违禁品,于是打开邮包检查,发现内藏250盒怀疑新冠口服药物“Primovir”,估计市值33万元。
疫情下有价有市
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接手调查案件,根据涉案邮包上资料,得知邮包将会被送到天水围区一住宅单位,经海关人员评估及部署后,派员在天水围一邮局采取监控派递行动,一名四十岁本地男子于前日到场提货,人员随即上前将其截停,以涉嫌“未根据并按照入口许可证规定输入禁运物品”及“管有第一部毒药”罪名将之拘捕。
海关将该名男子押返天水围住所进行搜查,再检获130盒同款的怀疑走私新冠口服药物,估计市值约17万元。被捕男子同住的34岁妻子,也因同样罪名被捕,两人均报称无业,现正保释候查,涉案药物则被送往政府化验所作进一步检验。
未经注册质素存疑
海关发现,该批怀疑新冠口服药物未有香港注册编号,相信为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因此有关药物的功效、安全性及质素存疑;海关将继续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调查方向包括被捕人士购货渠道、如何处理该批药物及有否其他本地涉案人士等。
所有已注册药剂制品都付有本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五位数字)。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没有效许可证而进口药剂制品或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条文的规定而管有毒药表第一部所列任何毒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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